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伟诠电子2016年度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
2016-06-08
伟诠电子(TAIEX: 2436)今(8)日上午举行股东常会,会中通过重要决议如下: |
1.承认2015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,其中全年合并营收约为新台币17亿7908万元,税后净利约为新台币1亿2184万元,每股盈余为新台币0.55元。 |
2.核准每普通股配发现金股利新台币0.5元。 |
3.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。 |
4.完成第十届董监事改选。选出七席董事分别为:林锡铭、周宜国、刘建成、郭幸容、林崇焘、郭江龙、叶维焜。其中,郭江龙与叶维焜为独立董事。选出三席监察人分别为:廖伯熙、蔡东芳、黄竣稚。 |
5.通过「董事及监察人选举办法」修订案。 |
6.通过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。 |
关于伟诠电子 |
伟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,位于“台湾硅谷”新竹科学工业园区,定位为无晶圆厂之集成电路公司 (Fabless IC Company),是台湾知名的IC设计公司之一,专长于集成电路产品的企划、设计、测试、应用与营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