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財管理計畫
智慧財產權含專利(發明、新型、新式樣)、商標、晶片佈局保護、著作權、營業秘密等。本公司對於公司營運目標與研發投入的智慧財產資源,為取得並維護相關技術成果,使本公司智慧財產權之產出、申請、保護與管理更為周延及制度化,藉由建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來增進公司價值,不僅能強化公司競爭優勢,另一方面亦可協助獲利。本公司設有智慧財產管理委員會,組織成員由總經理任命產生,設立主任委員及委員共七名,自公佈實施日起任期兩年,任期滿後另由總經理指定之;並設立助理一名。每年第四季向董事會報告。